駐港代表無法履新 陳明通:添政治條件無法接受
2020/7/16 19:58
(中央社記者賴言曦台北16日電)駐港代表遲遲未獲港府核發工作簽證,加上「港區國安法」實施導致情勢惡化。陸委會主委陳明通今天指出,原因是港方在換文內增加額外政治條件,「這個我們不能接受」。
大陸委員會今天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由主任委員陳明通主持,他在回答媒體提問時作上述表示。
「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外界憂心駐港機構恐遭政治干擾。媒體並關切駐港代表盧長水因港府未核發工作簽證,至今已逾2年無法到任。陳明通對此表示,原因是港方在原來的換文內增加額外政治條件,「這個我們不能接受」。
由於駐港機構是經過台港雙方協商,共同商議並經換文同意而成立。陳明通指出,當時沒有這些政治條件,現在要新增,「不可能接受」。
陳明通並表示,港方顯然無視於駐港機構對促進台港交流的重要性,這樣的看法跟作為,「我們是深深的不以為然」。
陸委會今天也公布「港區國安法」的「雷區」,並針對港區國安法內容與可能觸法的相應措舉提出解釋。
據陸委會提供的書面資料指出,在台參與撐港活動、攜帶反中文宣搭機赴港、在社群軟體公開發文挺「台獨」等,皆涉及港區國安法第20條,「任何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另外,跨海捐款支持香港「反送中」運動、寄送物資力挺香港人,也都在觸動「港區國安法」的「雷區」中。(編輯:邱國強)109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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