穩房市 深圳對市民購房設限
2020/7/15 11:46
(中央社社記者張謙香港15日電)據報導,中國大陸深圳市為穩定房地產市場及遏制炒作活動,近日宣布一些限購樓房措施。包括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措施、發揮稅收調控作用等。
深圳新聞網今天報導,當地住房建設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部門發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目的是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定位,同時實現穩地價、穩房價、遏制投機炒房,以及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等。
在調整商品住房限購年限上,通知規定,深圳戶籍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須在深圳落戶滿3年,且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深圳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才可以購買商品住房。
非深圳戶籍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深圳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才可以購買商品住房。
此外,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相關通知也對房貸設限,包括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無房且無商業性住房貸款紀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紀錄的,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政策。
購房人家庭名下在深圳擁有一套住房的,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購買非普通住房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低於80%。
通知同時提出加強熱點物件銷售管理,對社會關注度較高、預計購房人數較多的熱點物件,規定房地產開發商應當優先滿足無房居民的購房需求,並嚴控認購人數,合理確定房源和認購人數比例。
通知也提出打擊房地產市場的違法違規行為。(編輯:繆宗翰)1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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