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女在港助洗黑錢221億元 判刑6年8個月
2020/6/26 14:08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6日電)中國大陸一名女子因為協助他人洗黑錢,金額高達港幣60億元(約合新台幣221億元),今天被法院判囚6年8個月;警方公布,這是香港歷來第3大洗黑錢案。
綜合媒體的報導,這名女子叫張靜,63歲,多年前經大陸朋友介紹認識香港一名男子,在對方的教唆下在港開設電子產品貿易公司,並於2011年2月在港開設銀行帳戶。
被告開設銀行帳戶後,把密碼、提款卡及相關文件交給香港男子,獲得數千元報酬。之後,她返回大陸,前年9月入境時被捕。
警方高層今天向媒體說,這是香港歷來第3大金額較高的洗黑錢案,犯罪手法與之前的相關案件類似,都是在朋友介紹下來港開設銀行帳戶,協助他人洗黑錢。(編輯:周慧盈)109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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