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 譚耀宗:可臨時列入人大常委會議程
2020/6/21 17:31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將在28日至30日舉行。「港區國安法」目前雖未列入議程,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有權臨時決定是否在會議上審議表決「港區國安法」。
第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63次委員長會議昨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主持會議,並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在28日至30日舉行第20次會議。
綜合港媒報導,雖然中國官方公布的議程中未見「港區國安法」,但許多評論認為不代表不會審「港區國安法」。譚耀宗接受香港電台採訪時指出,委員長會議有權臨時決定,是否在本月底的會議上審議和表決「港區國安法」。
譚耀宗表示,昨天公布對「港區國安法(草案)」的內容說明,已是法律的大部分內容,只是沒有交代條文細節。上個月,人大全體會議就「港區國安法」高票通過立法授權,推斷全國人大常委會應會積極進行。
另外,他也提到,委員長會議在開會前未必需要公布,也有可能在常委會會議召開期間,視各人大常委的意見,決定哪些草案需要在閉幕時表決。
另據明報報導,譚耀宗還說,香港「基本法」與「港區國安法」相異,「港區國安法」是中央立法,與香港法律層次不同,顯示「港區國安法」具有凌駕性。
據中國官媒新華社20晚間發布的「法制工作委員會負責人向13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9次會議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的說明」,「港區國安法」草案有6章,共66條。
「說明」提到,當香港本地法律與「港區國安法」不一致時,將按後者處理,而「港區國安法」的解釋權屬於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 (編輯:賴言曦/楊昇儒/張淑伶)109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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