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中專家:港版國安法實施 逮捕審判應港方執行
(中央社台北28日電)港版國安法明訂中國中央可在香港設立國安機關,引起巨大爭議。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認為,此法肯定會授權中國國安組織在香港蒐集情報,但逮捕、審判等工作仍應由香港方面執行。
劉兆佳並表示,香港不是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但問題是香港政府多所忌憚「沒有用它」。如今中央直接出手,意在讓港府更勇敢地用好香港既有法律。
香港01今天報導,劉兆佳日前在接受專訪時表示,允許中央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安的機關「是很正常的進展」。有些「危害國家安全的力量」在香港以外,港府有無能力蒐集這些情報?肯定需要香港與中央合作。
劉兆佳表示,像是人臉識別、大數據、人工智能等「保衛國家安全」的技術,香港不是沒有,就是技術不夠先進,所以中國內地與香港之間有合作的需要。
針對外界最關切的中國國安、公安機構,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後是否會在香港執法,劉兆佳指出,這要視條文而定。但他認為,對付那些「威脅國家主權的勢力、人員」,目前來看,逮捕、審判等工作還是應該由香港來做。
但劉兆佳說,中國國安機構肯定會對港府提出很多建議,如何讓港府能整合各股力量,做好國家安全維護工作,情報是至關重要的。而港版國安法肯定會授權中國國安組織在香港做出「成功的情報蒐集工作」,否則在香港的「功能就發揮不出來了」。
劉兆佳提到,香港不是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像是「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規定還是蠻嚴厲的。但問題是港府因為怕民意反彈、怕建制派政治利益受損等原因沒有使用。如今中央直接出手,其實是推動港府出手的重要舉措,讓港府更勇敢地用好香港既有法律。
他說,中國中央政府對推動港版國安法表現出的強大意志,是最近才有的,並不是說從來都有。美國「不斷干涉中國,在香港挑起動亂」,利用香港作為「對付中國的棋子」。中央面對嚴峻的國家安全局面,才會產生強大的危機感、緊迫感,背水一戰。(編輯:邱國強/周慧盈)109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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