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授權訂定香港版國安法 將在港設國安機構
(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王晨上午在北京公布授權訂定「香港版國安法」的決定草案。據香港商業電台報導,草案提及北京將根據需要,在香港設立「國家安全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
這個草案的目的,是要授權人大常務委員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透過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公布實施。
草案強調,「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外國和境外勢力利用香港進行的分裂、顛覆、滲透、破壞活動」。
草案並稱,必須採取必要措施,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草案要求,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特區政府應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強化執法力量,特區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草案規定,香港行政長官應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展開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北京中央提交報告。
報導引述王晨表示,人大常委會是按憲法和基本法,充份考慮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情況,作出制度安排,與憲法和基本法的原則和規定一致。
他並稱,全國人大常委會會及早制定相關法律,積極推動解決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制度的突出問題,加強專門機構、執行機構和執法力量建設,確保法律有效執行。
中國13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三次會議昨晚舉行記者會,宣布今年議程將審議備受關注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即「香港版國安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主要內容:
決定草案分為導語(導言)和正文兩部分。
●導語扼要說明作出這一決定的起因、目的和依據。
●正文共有7條。
第1條,闡明國家堅定不移並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強調採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第2條,闡明國家堅決反對任何外國和境外勢力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採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
第3條,明確規定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儘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第4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第5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就香港特別行政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情況,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第6條,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立法的憲制含義,包括三層含義:
一是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據此行使授權立法職權。
二是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法律的任務是,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
三是明確全國人大常委會相關法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方式,即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
第7條,明確本決定的施行時間,即自公佈之日起 施行。(編輯:繆宗翰/楊昇儒)10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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