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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亮案 派出所副所長與員警被記過及警告

2020/3/19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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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國國家監察委今晚公布醫師李文亮案調查通報後,武漢市公安局火速懲處相關人員。約談訓誡李文亮的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被記過處分,而執行訓誡的民警胡桂芳則被記警告處分。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武漢市公安局表示,上述處分是根據中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相關紀律規定」,並經局內研究,對「相關責任人」作上述處理。

根據這項懲處,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因此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至於派出所民警胡桂芳則是「執法程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因此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在中國國家監察委的調查通報中,指中南路派出所「出具訓誡書不當,執法程序不規範,調查組已建議湖北省武漢市監察機關對此事進行監督糾正,督促公安機關撤銷訓誡書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及時公布處理。

武漢市公安局稍早承認,中南路派出所1月3日調查網路相關訊息時,安排值班民警與李文亮「談話核實」,現場製作筆錄,對其訓誡,並出具訓誡書,「屬處置不當、適用法律錯誤、執法程序不規範」,因此撤銷對李文亮的訓誡書,並向他的家屬鄭重道歉。

但中國國家監察委在發布通報後則藉「答記者問」表態,指李文亮是共產黨員,不是「反體制人物」。一些「敵對勢力」為攻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給李文亮貼上「對抗體制的英雄」、「覺醒者」等標籤,完全不符合事實。(編輯:邱國強/張淑伶)1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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