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野味養殖分會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挨罰
(中央社台北13日電)中國民政部昨天通報,近日對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的行為,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並責令撤銷。這些分會包括養殖蛙類、蛇類、大鯢(娃娃魚)、鱘魚等野生動物。
武漢肺炎疫情爆發後,中國人大常委會2月24日宣示「全面禁食野生動物」,中國野保協會積極呼應政府立場,還組織民間企業共同推展公益宣傳,呼籲民眾「拒絕食用野生動物,從口做起」。但該協會卻下設多個養殖販售野味的分會,遭陸民譏為「邪會」。
陸媒界面新聞報導,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禁食野生動物的觀點漸成社會主流。但是,中國野保協會下屬機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2月16日發表一篇「野生動物養殖是人類祖先的偉大創舉」的文章,引發社會廣泛爭議。
文章稱,因一次疫情就全面「禁野」將是武斷的,不科學、不理性。「對於人類而言,對野生動物產品的需求從未停止」,某種意義上說已經成為「剛性需求」。
2月18日,中國野保協會發布聲明稱,對該文章給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深表歉意。針對「有關組織」反映的問題,已決定撤銷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
民政部13日通報稱,經查,中國野保協會在分支機構「保護繁育與利用委員會」和「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分會」之下,違規設立「蛙類養殖專業委員會」、「蛇類養殖專業委員會」、「大鯢專業委員會」、「鱘魚專業委員會」等三級分支機搆。
通報稱,上述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17條「社會團體的分支機構不得再設立分支機搆」的規定。依該條例規定,民政部對中國野保協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並已責令其撤銷違規設立的分支機搆。
民政部並依據「社會組織信用資訊管理辦法」的規定,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將中國野保協會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通報稱,各社會組織要以此為戒,強化政策法規學習,增強法紀觀念,提高法紀意識,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民政部將進一步加大對此類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力度,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手軟」。(編輯:楊昇儒/曹宇帆)1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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