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法會主席:對青少年強調愛國主義教育
2019/12/11 12:09
(中央社台北11日電)澳門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近日接受陸媒採訪時表示,澳門從法律上明確愛國主義教育,要大力培養青少年愛國意識,保障「一國兩制」事業後繼有人。
高開賢於今年7月17日當選立法會主席,此外,他還兼任澳門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中華總商會理事長。人民日報今天刊出對他的採訪。
高開賢表示,澳門早在2006年即頒布「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從法律上明確愛國主義教育,希望能大力培養青少年的愛國意識,保證「一國兩制」事業後繼有人。
他還表示,澳門於2009年即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履行基本法第23條的責任,不僅如此,澳門立法會還在2016年新增修「防獨」條款。
基本法第23條規定,澳門特區政府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共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澳門特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澳門特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前述法條目前僅有澳門立法,香港則至今尚未立法。
除基本法第23條外,高開賢還表示,澳門特區政府於今年1月修訂「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法,明確奏唱國歌的禮儀,並對侮辱國旗國歌的行為訂定刑事處罰。
對於特區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監督關係,他表示,立法會始終堅持尊重行政長官(特首)主導的政治體制,稱要避免走西方「議會至上」的道路,不尋求自身權力的擴大化,不以立法取代行政,達到「立法與行政之間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配合為主」。(編輯:賴言曦/張淑伶)10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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