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3.5億 前維族高官努爾白克力判無期徒刑
2019/12/2 18:48(12/2 19:05 更新)
(中央社台北2日電)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主席、中國國家能源局長的前維族高官努爾.白克力,今天被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追繳犯罪所得及孳息。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努爾.白克力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根據報導,法院查出努爾.白克力於1998至2018年在新疆及中央任官20年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推廣產品、享受優惠政策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間接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達7910萬餘元(新台幣近3.5億元)。
法院認為,努爾.白克力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應依法懲處。但鑑於他到案後「能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且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且涉案贓款贓物已大部分追繳,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1961年生的努爾.白克力,是中共曾大力培養的維吾爾族幹部,1993年僅32歲就升任喀什地區行政公署專員助理(相當於地級市長助理),其後一路高升,1998年升任烏魯木齊市長;2007年12月升任新疆代主席,翌月真除,當時年僅46歲。
2014年12月,努爾.白克力被調入中央,擔任中國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國家能源局長,且獲正部長級待遇,一度被視為政壇明日之星,加上其維族身分,仕途更受矚目。
但2018年9月,中共中紀委宣布努爾.白克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到審查,今年3月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及中國公職),並被移送檢察機關偵辦。(編輯:邱國強/陳家倫)1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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