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撿催淚彈殼當紀念品 俄羅斯遊客遭香港法院罰款

2019/11/22 18:2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22日電)港媒報導,一名俄羅斯男子在香港街頭出於好奇撿拾催淚彈及橡膠子彈殼,欲帶回國當作紀念品,但因為此舉違反當地法律遭機場攔下。他今天出庭應訊,被西九龍裁判法院罰款港幣3000元。

綜合大公網、明報報導,這名30歲的俄羅斯男子日前到香港旅遊,在旺角的示威衝突現場撿獲4枚催淚彈及3枚橡膠子彈殼。11月20日準備離港時,向機場櫃位職員詢問可否帶彈殼作為手提行李登機,職員隨即報警,他因未持有該等彈藥的管有權牌照被捕。

據報導,本案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首度開庭),被告承認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來港旅遊,在旺角的衝突現場撿獲涉案彈殼,但他只是路經該處,而非參與任何示威活動,且只打算當作紀念品和飲用容器,被告也即時認罪。

律師並表示,被告犯案出於好奇和對香港法例無知,希望法庭可從輕發落。裁判官梁少玲考慮求情因素後,判被告罰款港幣3000元(約新台幣1.2萬元)。(編輯:楊昇儒)108112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