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動物園要求人臉識別 大學老師告上法院
(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3日電)中國杭州一家動物園要求年卡用戶,採用人臉識別才能入園,遭浙江一名大學老師告上法院;有媒體稱之為「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顯示人臉識別應用在中國正遭遇越來越多反彈。
錢江晚報報導,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是一名法學博士,他今年4月花人民幣1360元(約新台幣5848元),辦了一張可供兩名大人和一名小孩使用的年卡,一年內可不限次數進入杭州野生動物世界。
原本只要用年卡和指紋驗證就可以入園,但杭州野生動物世界10月17日傳來簡訊,表示指紋識別取消,要求用戶註冊人臉識別,否則將無法入園。
郭冰說,園方此舉「明顯涉嫌違法」,雙方就退卡事宜協商未果後,10月28日,郭兵向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11月1日,法院正式決定立案受理這起案件。
新京報等媒體稱此為「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
錢江晚報引述郭兵說,他對人臉識別在內的個人資訊保護問題有一定研究,對於人臉資訊採集一直持保守態度,因為其收集和使用,存在極不確定的安全風險。
他說,公安等政府部門出於一定的公共利益考量,採集人臉資訊他還可以接受,但是娛樂場所也能採集人臉資訊,「安全性、隱私性我都表示懷疑,萬一信息洩露誰能負責?」
他說,根據中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園區收集、使用原告個人資訊,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原告同意。
中國的人臉識別應用越來越普遍,也激起越來越多反彈聲浪。
北京市軌道交通指揮中心主任戰明輝10月30日在一場論壇中表示,北京地鐵要應用人臉識別技術實現乘客分類安檢。
北京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勞東燕隨後撰文對此表達反對。她說,人臉識別涉及對個人重要的生物學數據的收集,相關組織或機構在收集之前,必須證明這種作法的合法性。
她說,如果政府是作為收集的主體,顯然需要法律明確予以授權;政府無權以安全為名,來蒐集普通公民的生物識別數據。倘若是企業或其他機構所為,起碼需要獲得被收集人的明示同意,否則就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
她感嘆說:「(官方)對安保的無節制投入,究竟是要防誰,要保護誰,我是越來越困惑了。…生活在這個社會,我經常感覺自己不被信任。」
光明網也在10月31日發出評論,針對北京地鐵將採用人臉識別提出警示,認為將構成法律上、公民權利上的挑戰。(編輯:林克倫)108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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