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傷18歲示威學生 香港警長姓名曝光
2019/10/3 18:03(11/11 22:31 更新)
(中央社台北3日電)1日在香港「反送中」示威遭警察近距離槍傷的18歲學生曾志健,被控襲警及暴動罪,中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首度開庭)。根據控方指出,開槍打傷曾志健的是警署警長曾家輝,兩人還是本家。
星島日報報導,曾志健除被控暴動罪,另被控在同一場合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和警員謝思明。
根據控方案情,大批示威者1日在荃灣爆發示威活動,警方拍攝到當日有示威者投擲石頭,甚至鐵鎚等硬物和燃燒物,即使警方多次發射催淚彈也沒有效果。
其中,曾志健涉嫌在大河道對警方防線,包括警員謝思明,窮追猛打,期間手持一把疑似鐵條的武器和扔擲磚頭。由於曾志健面戴粉紅色豬嘴面罩和黑藍色的自製盾,裝置獨特,故很容易被認出。
據報導,其後多人被指加入對警方施行暴力,「警署警長曾家輝出於擔心自己安危,因此對曾志健開了一槍」。
另外,曾志健中彈倒地後,有一名示威者趨前想要救援,卻遭警方壓制在地逮捕,也引發議論。
據報導,這名示威者事後也被控暴動,今天一起提堂,他是26歲的理工大學學生邱宏達,網傳他是博士生。
控方指出,曾志健中彈倒地後,邱宏達涉嫌撿起傷者手中疑似鐵條的武器,未幾被制伏。
曾志健目前已脫離險境,仍在醫院接受治療,今天沒有出庭。(編輯:楊昇儒/沈朋達)1081003
▼影片來源:香港大學學生會校園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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