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反送中被捕遭全裸搜身 男警門外觀看
2019/8/23 18:10(8/23 18:24 更新)
(中央社台北23日電)香港一名參加反送中運動遭逮捕的女性,今天召開記者會指控在警署羈留期間,被女警強制脫光衣服搜身、用筆敲打大腿內側,更誇張者,還有10多名男警在門外觀看。
對於香港警察這種純粹凌辱、視法律於無物的荒唐行徑,同樣身為女性的東九龍總區高級警司傅逸婷僅回應說,警方一向尊重女性權益,明白搜身會令當事人感到不舒服和尷尬,同時「希望市民明白搜身是有必要」。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這位化名呂小姐的受害者今天戴墨鏡、口罩出席記者會。她表示,在被捕時受傷,被捕後隨即送往醫院治療數日,期間被送往法庭出庭;由醫院被送往法庭期間,曾先送到一間警署搜身。
呂小姐回憶說,抵達警署後,當時先被一名女警以命令式喝罵進入一間房間,她曾向房間內的兩名女警、詢問搜身的原因;但其中一名女警僅說,犯了法就要脫衣搜身。
呂小姐指出,當時因為太驚慌而順從,搜身期間有女警用筆打開她遮擋重要部位的手,還有女警蹲低、用筆打向她的大腳,並要求她打開雙腳;且還要求她蹲下站起3次,但因有傷在身,無法做到相關動作。
荒唐的是,呂小姐被搜身後,她看到門外由原本1名男警、增至10多名男警員站著;更離譜者,事後有警員要求她簽署「接受脫衣搜身」的相關表格。
對此意圖凌辱女當事者的行徑,傅逸婷回應說,警方是今天從記者會才得知有關指控,暫時未有詳細資料,也留意到事主稱會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方會嚴肅跟進。
傅逸婷表示,警方有嚴格指引,任何涉及身體接觸的搜查,都只能由同一性別的人員進行,如果需要脫去被搜查人事的衣服,或讓內衣、內褲外露,都只能有被搜查人士同一性別的人員在場。(編輯:林克倫)10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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