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地鐵站施放催淚彈 人權團體譴責
2019/8/12 13:03(8/12 13:26 更新)
(中央社台北12日電)香港警方升級針對「反送中」示威的驅散行動,昨天在地鐵站內無差別施放催淚彈,引起社會震驚。人權團體強烈譴責警方做法,強調「完全不合符警方聲稱最低武力原則」。
香港明報今天報導,港人昨天在深水埗和銅鑼灣舉行的反對「逃犯條例」修例示威,最後演變為多區快閃圍堵行動,警方改變防守策略,驅散示威者之餘並大舉抓人。
報導描述,在港鐵葵芳站,有警員向閘內示威者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在太古站,有防暴警察在約兩公尺內向抗議人士連續開槍發射胡椒彈;多名示威者頭破血流,也有一名員警被燒傷。
人權團體「民權觀察」聯絡人王浩賢強烈譴責警方在葵芳站室內範圍發射多枚催淚彈,斥責港警過度使用武力,罔顧示威者和其他市民的人身安全。
他強調,根據警方所使用的催淚彈供應商安全指引,催淚彈只可於戶外或通風良好的地方,警方有關作法違反指引,「完全不合符警方聲稱最低武力原則」。
港鐵也發出聲明表示非常遺憾,並指警方行動極有可能影響站內乘客和港鐵職員的安全。
報導引述專家說,在室內施放催淚氣體,化學物濃度會比室外高出許多,加劇對人體呼吸道黏膜和神經系統的刺激,有可能引發急性氣管炎和氣喘;而且室內投擲催淚彈更易擊中行人,「衝力強、可以致命」。
香港醫管局發言人表示,截至昨晚11時30分,共有9男4女受傷送院,年齡分別為17至56歲;經治療後4人留醫、2人傷勢嚴重、2人穩定,其餘已出院。(編輯:周慧盈/楊昇儒)1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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