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宏偉受賄案 中國最高檢批准逮捕
2019/4/24 17:02
(中央社台北24日電)國際刑警組織前主席、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孟宏偉受賄案調查終結,新華視點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孟宏偉作出逮捕決定。
報導說,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24日公布,公安部前黨委委員、副部長孟宏偉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孟宏偉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孟宏偉3月27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當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他毫無黨性原則,毫無組織觀念,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對抗組織,拒不執行黨中央決定;特權思想極其嚴重,公權私用,濫權妄為,肆意揮霍國家資財滿足家庭奢靡生活。
此外,孟還被指控家風敗壞,利用職務影響為其妻謀取職務,縱容妻子利用其職權搞特殊、謀私利;權力觀扭曲,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職務晉升、職位調整、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透過 Google News追蹤中央社
曾任中國公安部副部長的孟宏偉2018年9月底返回中國,在傳了簡訊給妻子後就失聯,中國官方時隔多日才證實孟宏偉因涉貪正接受調查。
孟宏偉妻子同年10月接受外媒訪問表示,不確定丈夫是否還活著,「他們(中共)殘忍、骯髒」,並派出兩個小組在法國監視她。(編輯:翟思嘉/林克倫)108042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