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過後 香港占中案被告要上訴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4日電)香港法院今天宣判「占中」案各名被告刑期,分別為接受社會服務令到入獄16個月不等,其中「占中三子」之一的戴耀廷和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將上訴。
西九龍裁判法院法官中午左右宣判,「占中三子」中的戴耀廷和陳健民雙雙被判即時入獄16個月;朱耀明也被判刑16個月,但緩刑2年。
法官表示,給予朱耀明緩刑,是考慮到他年紀老邁以及過去服務社會的貢獻。朱耀明是牧師,75歲。
其餘5名被告的刑期是:邵家臻和黃浩銘即時入獄8個月;鍾耀華和李永達同被判囚8個月,緩刑2年;張秀賢接受200個小時社會服務令(從事志工以取代入獄)。
至於陳淑莊,因為要到醫院接受腦部手術,法官延至6月10日判刑。
「占中」案9名被告包括俗稱「占中三子」的發起人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前副教授陳健民和牧師朱耀明;其餘6人是立法會議員邵家臻和陳淑莊、前學運領袖張秀賢和鍾耀華、社會民主連線副主席黃浩銘及民主黨前主席李永達。
隨著各人被判刑,戴耀廷有可能失去港大教職,但他事前曾表示將會上訴;另外,邵家臻是立法會議員,他的代表律師也表示將上訴。
如果邵家臻上訴失敗,最終入獄,他可能會失去議席。
法官判刑時說,串謀犯公眾妨擾屬嚴重罪行,各被告表明不後悔,但各人並未對受占領運動影響的市民道歉,而這是市民應得的。
法官又說,「占中三子」聲言發起和平、非暴力的占領運動,但3人誤以為只要不造成中環的癱瘓,就符合公民抗命的要求 。
2014年9月28日,戴耀廷等人宣布啟動「占中」,爭取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全部議席由普選產生,隨後大批示威者占領金鐘、銅鑼灣和旺角的主要馬路,長達79天,期間導致交通癱瘓和混亂,一些商店無法經營。
法院本月初裁定占中三子「串謀公眾妨擾」罪名成立,戴耀廷及陳健民另一項「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罪名也成立。
戴耀廷在判刑前說,他心情平靜,無論結果如何都會欣然面對,但說會上訴;陳健民呼籲支持者繼續保衛「一國兩制」中的「兩制」不被吞噬。
朱耀明說,不會因為入獄而放棄抗爭,呼籲港人堅持下去,避免政府剝削人權和破壞法治。
另據官方香港電台報導,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機場前往北京時說,不會評論「占中」案的判刑,強調政府尊重法庭的裁決。
在「占中」期間擔任警務處長並指示員警施放催淚瓦斯的曾偉雄說,相信法院的判決可讓公眾明白,在法治社會,政治不可凌駕法律,所謂「違法達義」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另外,泛民主派的民主黨發表聲明,對判刑表示傷感及遺憾,強調歷史將為他們的努力和付出作出公正的評價。
公民黨也發表聲明表示,對判刑感到失望及痛心,又指「占中運動」所以出現,源於北京中央政府「背信棄義」,沒有兌現香港回歸時許下的普選承諾。
親政府的建制派則普遍認為判刑過輕,其中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的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說,由於被告判刑較輕,擔心會釋出「違法行為不用入獄的訊息」。
經民聯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也說,案中被告的判刑較輕,相信這是法庭考慮到被告的背景等因素而作出的決定。(編輯:周慧盈)10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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