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修黨政幹部任用條例:突出政治標準
2019/3/17 20:20
(中央社台北17日電)陸媒報導,中共中央近日印發新修「幹部任用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幹部時,要落實黨管幹部原則,要「突出政治標準」,要堅持事業為上,拓寬用人視野。
央視新聞今天報導,新修訂的「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共有12章69條,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原2014年1月14日發布的「幹部任用條例」,同時廢止。
報導引述中共中央發出的通知稱,「幹部任用條例」是重要黨內法規,是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此次新修訂,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精準科學選人用人,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
在選拔幹部標準上,通知要求,要落實黨管幹部原則,切實加強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確保選人用人工作的正確方向。
要突出政治標準,提拔重用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幹部。
要堅持事業為上,拓寬用人視野,激勵擔當作為,大力選拔敢於負責、勇於擔當、善於作為、實績突出的幹部;要落實從嚴要求,加強審核把關,強化紀律監督,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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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稱,要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圍繞建立健全幹部素質培養、知事識人、選拔任用、從嚴管理、正向激勵體系,推動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有效管用、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
報導指出,此次新修訂是吸收黨的18大以來,黨在選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實踐成果,銜接近年來出台的相關新政策新法規,回應幹部工作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推進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編輯:林克倫)108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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