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談外資法:台資非外資 也不完全是內資
2019/3/4 12:42(3/4 16: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4日電)中國全國人大發言人張業遂今天說,港澳台屬單獨關稅區,港澳台資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內資,具有一定特殊性。制定「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中國對港澳台資的法律適用安排。
中國第13屆全國人大第2次會議將於5日開幕,15日閉幕,今天依例舉行會前記者會。張業遂在回答媒體詢問時,作上述表示。
張業遂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都是中國的一部分』」。同時,港澳台屬於單獨關稅區,來自港澳台的投資「既不同於外資,也不完全等同於內資」,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他表示,在實際運作上,中國對港澳台投資一直參照外商投資進行管理。而制訂「外商投資法」,不會改變中國對港澳台資的法律適用安排,相關制度還將根據「實踐需要」不斷修改完善,進一步為港澳台投資提供更加開放、便利的營商和發展環境。
張業遂並針對「外商投資法」的制訂說,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外資企業法、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等「外資三法」,在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面臨新形勢下,已難以適應新需要。而制訂「外商投資法」就是要創新外商投資法律制度,取代「外資三法」,成為「新時代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
他說,「外商投資法」草案明確規定,中國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制度,取消逐案審批制管理模式;對於禁止和限制外資的領域,將以清單方式明確列出,清單之外充分開放,中外投資將享有同等待遇,這是中國外資管理體制的根本性變革。
張業遂聲稱,針對外資普遍關心的徵收和補償、智慧財權保護、技術轉讓等問題,「外商投資法」草案都作出明確的保護規定。(編輯:翟思嘉)10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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