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中國移交逃犯 香港資深律師為政府辯護
2019/2/26 11:42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6日電)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天為政府修訂逃犯條例辯護,認為修法是「沒辦法之中的辦法」。
官方香港電台報導,湯家驊早上接受該台訪問時說,在移交逃犯問題上,最合適的是彼此訂定全面的移交協議,但香港主權轉移前中國及英國沒有這方面安排。
他認為,主權轉移後,香港作為中國的一部分,彼此沒有互相移交逃犯的協議「是匪夷所思,是制度上的嚴重缺陷。」
他說,就政府建議修改現有的逃犯條例,社會上有人說成「便利及隨意將一些會受政治迫害的人遣返內地」,這是「指鹿為馬」。
他說,有關協議是要處理嚴重罪案,與政治無關,而當前已有法令確保政治犯不受迫害。
對於台灣方面表示不會接受港府以「一個中國」前提與台方進行相關交涉,湯家驊說,建議修法中,包括在適用範圍方面剔除「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字眼,刪除後理應受到歡迎。
保安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令當局可與沒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進行個案合作。
保安局所以提出修法建議,由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後逃返香港一案觸發。
目前文件已交由立法會處理,按照當局的建議,修法後,港府可與沒有訂定引渡協議的地區以個案方式引渡逃犯,在程序上需要行政長官簽署逮捕嫌犯等行動,並由法庭決定是否引渡。
接受引渡的逃犯不包括政治犯和涉及宗教等問題的人。(編輯:陳家倫)10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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