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提修逃犯條例 泛民議員轟特首等同吳三桂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0日電)香港泛民主派持續反對當局修改逃犯條例的建議,民主黨主席兼立法會議員胡志偉今天更就此以「吳三桂」來形容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早上在立法會接受質詢時,胡志偉詢問,如果北京中央在逃犯條例修定後要求特別行政區政府移交逃犯,政府會如何處理。
他並質疑修法是「打開區隔中港兩地司法制度的後門」,並指林鄭月娥此舉等同「做『一國兩制』的吳三桂」,是開後門破壞兩制。
林鄭月娥回應說,這次修法只是啟動引渡逃犯的程序。
另外,民主黨創黨元老李柱銘也在報章撰文,指90年代初,北京中央與港英政府曾商討移交逃犯問題,但因大陸法制不公正,加上香港於1993年廢除了死刑,因而未能制訂協議。
香港主權轉移初期,特區政府也曾與北京中央研究制訂移交逃犯協議,同樣沒有達成。
文章指出,這些年來,大陸法制毫無改善,特區政府根本沒理由放棄堅守多年的原則,並指如果特區政府修法單純是為了台灣案件,只放寬台灣便可,根本沒有急迫到需要全面刪除限制。
文章表示,「明眼人都看得出,台灣案件只是趁機全面修例的幌子,目的是要讓內地往後可名正言順地向特區提出移交逃犯要求,修例委實是借刀殺人,醉翁之意不在酒。」
保安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令當局可與沒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進行個案合作。
保安局所以提出修法建議,由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後逃返香港一案觸發。
去年初,20歲的潘曉穎與19歲男友陳同佳赴台後人間蒸發,陳同佳則獨自返港。其後,陳同佳因為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過程中揭露事件背後涉及在台殺人棄屍。
由於港、台兩地沒有引渡協議,香港警方至今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
目前文件已交由立法會處理,按照當局的建議,修法後,港府可與沒有訂定引渡協議的地區以個案方式引渡逃犯,在程序上需要行政長官簽署逮捕嫌犯等行動,並由法庭決定是否引渡。
接受引渡的逃犯不包括政治犯和涉及宗教等問題的人。(編輯:翟思嘉)108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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