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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檢:涉黑保護傘應辦而未辦 就是失職

2019/1/1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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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7日電)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今天針對中共中央推動的「掃黑除惡」專案說,在檢察系統辦案環節,凡有涉黑「保護傘」線索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的就是失職,發現了而不移送就是瀆職。

在中共15至16日召開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後,中新社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在北京召開全國檢察長會議,張軍在會中作上述表示。

張軍說,為期3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入「承前啟後轉段的關鍵之年」,接下來面對的是「深水區、攻堅期」,要堅持「有黑掃黑、有惡除惡、有亂治亂」。而當前大批案件進入移送檢方環節,檢察機關辦案要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加快辦案進度。

他表示,掃黑除惡的一大難點是「破傘」。在檢方辦案環節,凡有「保護傘」線索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的就是失職,發現了而不移送就是瀆職。對於近年來已審結的案件要「回頭看,深挖細查」。在偵辦中發現有「保護傘」嫌疑而未查的,要加強自行補充偵查。

張軍提到,檢方要加強與紀委、監委、公安機關的協調聯動,完善「線索核查、快速移送、雙向反饋」等機制。最高檢察院要匯總梳理一批檢方發現的「保護傘」線索,集中向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移送。

他說,要堅持「刀刃向內」,凡是反映檢察人員涉黑涉惡的,一律請派駐紀檢監察組嚴查,絕不姑息。(編輯:邱國強/張淑伶)108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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