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鐵站實施一地兩檢 高院裁定合法
2018/12/14 10:57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4日電)香港高鐵總站實施的「一地兩檢」措施,昨天獲得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合法,提出司法覆核的泛民主派人士敗訴,但有意上訴。
香港高鐵連接大陸深圳和廣州,全稱廣深港高鐵,整條鐵路於9月底通車。高鐵香港段只有西九龍站,站內實施「一地兩檢」,即香港和大陸執法人員同時在站內設立口岸,讓乘客通關更方便和節省時間。
為落實「一地兩檢」,港府首先於2017年11月與廣東當局簽署有關合作安排,其後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兩地簽署的合作安排。
接著,港府把「一地兩檢」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並獲得通過。
不過,泛民主派人士一直反對「一地兩檢」,尤其不滿港府在高鐵站內劃出地方供大陸執法人員執法,認為這違反「一國兩制」精神,也違反基本法。
在立法會通過「一地兩檢」條例後,泛民陣營的社會民主連線成員梁國雄和青年新政的梁頌恆等人提出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13日裁定,「一地兩檢」安排符合基本法。法官說,本案關鍵不在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何種方式處理「一地兩檢」爭議,而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否有頒布決定的法律權力。
法官說,按照國家憲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本身就是憲法的憑證,雖然「一地兩檢」的決定於形式上並非釋法,但法律效力實質上等同釋法。
在高院判決後,梁國雄等人表示有意上訴。
基本法第158條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主權轉移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多次解釋基本法條文,引起泛民不滿。
在「一地兩檢」爭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並未釋法,只是通過香港和廣東簽署的相關合作安排。(編輯:楊昇儒)10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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