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放寬同性婚姻者申請入境限制
2018/9/18 16:27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8日電)香港當局放寬對同性婚姻人士的申請入境限制,允許在海外同性結婚而獲官方認可的人士以受養人身分申請隨同「配偶」來港。
政府發言人說,當局已修訂受養人申請來港的政策。
自9月19日起,在香港以外地方依法締結了同性民事伴侶、「同性婚姻」或異性婚姻的一方且獲官方承認的,將會合資格申請受養人簽證來港。
發言人說,這項修定是因為終審法院於7月初就一項類似個案作出裁決所致。
綜合本地媒體報導,一名英籍女子與另一名女子多年前在英國依民事伴侶法登記為同性戀伴侶,這種關係獲當地官可承認。
其後,這名英籍女子的伴侶來港工作,她以受養人身分申請隨同「配偶」來港。
不過,這名英籍女子自2011年起多次向香港入境事務處提出申請時,都遭到拒絕,原因是香港不承認同性結婚。
2015年,這名英籍女子和「配偶」向法院提出聲請,要求推翻入境處的做法。今年7月4日,終審法院就案件作出裁決,裁定英籍女子勝訴。
基本上,以「配偶」身分申請來港所享有的權利與一般旅客不同。(編輯:翟思嘉)107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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