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次修憲 重點一次看懂
2018/1/19 21:15
(中央社台北19日電)中共19屆二中全會昨天起一連兩天在北京召開,重點為討論修憲,「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國家監察委將入憲。中國現行憲法自1982年制定後歷經多次修正,涵蓋政經社各面向。
中國現行憲法於1982年12月4日經第5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5次會議審議通過,其後分別於1988、1993、1999以及2004年歷經多次修改,分別提出以下條正案:
●1988年
為配合市場經濟改革,修改憲法第10條和第11條,允許私營經濟出現,並准許土地使用權轉讓。
●1993年
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並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寫入序言。
●1999年
「依法治國」寫入憲法,「鄧小平理論」寫入憲法序言,提高了私有經濟地位,並廢止「反革命罪行」的條款。
●2004年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寫入憲法,「三個代表」寫入憲法序言,原條文中的「戒嚴狀態」更改為「緊急狀態」,並授權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宣布緊急狀態。
●2018年
根據中共19屆二中全會通過的修憲建議,此次修憲將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思想)以及國家監察委員會入憲。習思想是2017年在中共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寫入中共黨章並成為指導思想。10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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