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國際學校管理法 可收台港澳生
2018/1/9 20:33
(中央社台北9日電)中國大陸北京市教育委員會8日發布「北京市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辦法(試行)」,明訂經北京市教委批准,可適當招收在北京合法居留的台港澳人士子女。
外籍人士子女學校在中國大陸俗稱「國際學校」,中國教育部訂有「關於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的暫行管理辦法」,規定國際學校招生對象為在中國境內持有居留證件的外籍人員的子女。
新華社今天報導,北京市教委8日發布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在北京合法設立的外國機構、外資企業、國際組織的駐中國機構和在北京合法居留的外國自然人,可依據新辦法申請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
試行辦法規定,學校的名稱不得冠上「中國」、「中華」、「全國」、「世界」、「全球」等字樣。並規定學校應開設中國語言和文化等方面的課程,推展有助於學生了解中國歷史文化的各種活動。
試行辦法自2月1日起施行,先前已經批准成立的學校應逐步達到相應的要求。1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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