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城管擬聘駐隊律師 解決暴力抗法問題
2017/11/13 17:49
(中央社台北13日電)大陸官方為解決暴力抗法層出不窮問題,現擬採向律師事務所購買法律服務方式,由律師直接常駐城市管理執法隊伍,除在單位內辦公,還要隨隊赴執法第一線提供法律諮詢服務。
大陸法制網報導,中國司法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的意見」,對開展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作出部署,充分發揮律師在促進依法行政、化解矛盾糾紛中的職能作用。
報導說,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主要採聘請「律師駐隊」模式。律師駐隊是指城市管理部門通過購買服務方式,與律師事務所簽訂法律服務協議,由律師事務所指派一名以上的專職律師,常駐城市管理執法隊伍,提供法律服務,協助執法。
駐隊律師不僅要為聘用單位提供法律服務,還要在聘用單位辦公,隨隊赴執法一線提供法律服務;駐隊律師的工作任務、工作方式、雙方權利義務等內容,由各地結合實際,通過法律服務協議方式約定。
報導指出,近年來,廣東與山東等地創新城市治理方式,引入律師參與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在規範文明執法、提高行政處罰執行率、減少暴力抗法和爭取民眾理解支持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此外,駐隊律師要側重發揮法律參謀助手作用,提高城市管理部門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面對執法相對人時,要注重體現中立地位,發揮律師職業優勢和第三方作用,減少因執法產生的摩擦。
報導說,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工作,制定開展律師駐隊工作的實施辦法;積極協調財政部門將管理執法事項,列入政府購買服務目錄,並健全溝通協調機制,形成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分工協作的工作格局。106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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