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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肇事致女兒身亡 陸媽狀告酒友求償

2017/8/1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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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6日電)大陸江蘇一名年輕媽媽去年跟幾位朋友夜間飲酒,酒醉後仍騎電動車回家,車前還坐著年僅3歲的女兒。結果半路自撞路邊大卡車,導致幼女不幸身亡。事後她告上法院,要求當晚酒友連帶賠償。

現代快報報導,陸姓女子今年22歲,是一名單身媽媽。去年10月某晚,她跟4個朋友一起在飯店吃飯,喝了不少酒。晚飯結束時,已是次日凌晨1時多。陸女不顧自己喝了酒,依然騎電動自行車回家,車上還帶著3歲的女兒。

回家途中,陸女沒看清楚路況,一頭撞上停在路邊的大卡車,母女倆當場倒地。其中,女兒受傷嚴重,醫院搶救仍不幸身亡。經鑑定,陸女事發時血液中酒精含量已達嚴重酒醉狀態。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陸女承擔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大卡車司機承擔事故次要責任(違停)。事發後,陸姓女子將大卡車所在單位、大卡車投保的保險公司等告上法庭,獲賠人民幣38萬餘元(約新台幣170萬元)。

在交通事故糾紛處理完畢後,陸女又將當天跟她一起喝酒的4位朋友告上法庭,要求連帶賠償損失26萬餘元。

陸女強調,4名被告作為同桌共飲人員,在她醉酒後沒有照顧她並安全護送回家,也沒有對她酒後駕車行為進行勸阻,最後導致她女兒發生交通事故死亡。因此,4名被告對她女兒的死亡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江蘇常州市新北區法院已經受理這起特殊的狀告同桌共飲人案子。106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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