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北韓友好條約是否續約?陸迴避作答
2017/5/2 20:48
(中央社台北2日電)針對北京與平壤簽訂的「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雙方未來是否續約?以及北京是否遵守「一方遭攻擊,另一方應予軍援」的條文?中國大陸外交部發言人耿爽今天迴避作答,僅重申既定立場。
1961年7月11日,「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由時任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與北韓領導人金日成在北京簽訂,並在1981年及2001年二度自動續約,目前條約效期至2021年。
這項條約的第2條規定,「締約雙方保證共同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任何國家對締約雙方任何一方的侵略。一旦締約一方受到任何一個國家的或者幾個國家聯合的武裝進攻,因而處於戰爭狀態時,締約另一方應立即盡其全力給予軍事及其他援助」。
中國大陸外交部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根據其官網,耿爽在回答媒體提問上述2個問題時,作上述表示。
耿爽說,中國大陸與北韓是近鄰,兩國有著友好交往的傳統。而「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的宗旨,是促進中國大陸與北韓各領域的友好合作,維護地區和平與安全。
他表示,當前朝鮮半島局勢「複雜敏感、高度緊張」,中國大陸敦促有關各方保持冷靜克制,不要採取相互刺激,導致朝鮮半島局勢進一步升級的舉動。
此外,針對北韓在西海岸部署新的潛射彈道飛彈基地,中國大陸對此是否感到擔憂?耿爽除重申北京既定立場外,並指聯合國安理會對北韓利用彈道飛彈技術進行發射有明確規定。中國大陸「反對任何違反安理會決議的行為」。106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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