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津市長黃興國 被陸檢立案偵查
2017/1/22 12:11(1/22 12:33 更新)
(中央社台北22日電)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檢察院今天宣布,對中共前天津市委代書記、前市長黃興國依受賄罪嫌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新華社報導,檢方對黃興國涉案的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1954年生的黃興國,先前長期在浙江任職,官至副省長;2008年升任天津市長,2014年12月30日接任天津市委代書記,但一直未獲真除。
黃興國在2016年9月10日被中共中紀委宣布調查,理由是「涉嫌嚴重違紀」;9月13日就被免去天津市委代書記及天津市長職務;今年1月4日,黃興國被進一步開除中共黨籍及中國大陸公職(雙開)。10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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