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津市委前代書記黃興國 遭雙開
2017/1/4 15:51(1/4 16:38 更新)
(中央社台北4日電)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暨中國大陸監察部官網今天公布,中共天津市前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雙開)。
公告表示,黃興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陽奉陰違,搞迷信活動,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對抗組織審查。
公告指出,黃興國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封官許願,任人唯親;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獲取巨額利益,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其子謀取私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公告提到,黃興國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對身邊工作人員失察失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黃興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公告並指出,黃興國身為中共中央委員,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腐化,其違紀行為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極壞,嚴重破壞了天津的政治生態,損害了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
公告表示,依據中共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黃興國開除黨籍處分,待召開中共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此外,中國大陸監察部報請國務院批准開除黃興國公職;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10601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