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未還款 港立法會:或採法律途徑
2016/12/19 21:30(12/19 21:58 更新)
(中央社台北19日電)香港明報即時新聞報導,針對被撤銷議員資格的香港「青年新政」成員梁頌恆、游蕙禎未如期繳回議員津貼,香港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今天表示,因涉及公帑,會聽取法律顧問意見看如何追討。
此外,香港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副主席李慧瓊指出,高等法院裁決很清楚,已要求梁游2人盡快歸還款項,「根據釋法內容,其實未完成宣誓的議員是不應該享有作為議員的任何薪酬待遇」,相信可以透過民事索償追討款項,並考慮在合適時間內申請兩人破產。
香港立法會秘書處向梁頌恆、游蕙禎,追討合計港幣186萬元(約新台幣763萬元)津貼的限期今天屆滿。但兩人認為應待終審法院有判決後才處理款項,會去函立法會秘書處說明。
對此,梁君彥說,至今未收到兩人的函件,立法會行管會會在2017年1月16日商討處理辦法。
立法會秘書長陳維安12月5日以憲報號外形式公告,指依據立法會條例及高等法院的判決,宣布梁頌恆和游蕙禎的議員出缺。梁君彥之後表示,秘書處已發信追討梁、游每人93萬元的款項,這些款項包括工作費和薪水,並要求他們在2週內返還。10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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