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前檢察長貪腐案 終審法院審理
2016/12/9 14:10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9日電)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因涉嫌觸犯巨額詐騙及濫用職權等罪被起訴,案件今天在終審法院審理。
澳門電台報導,起訴書指出,何超明案件涉及澳門幣 7000多萬元(約新台幣2.9億元),包括從特別專項撥款中提取 560多萬元,這些款項既沒收據,也沒有獲得行政長官審批。
何超明又涉嫌以機密為由租用多個辦公室,名義上是教員休息室,實際上是卡拉OK和擺放桌球檯等,以及擺放私人珍藏品。
起訴書表示,何超明在上述休息室接受按摩服務,多年來花去 750多萬元。
起訴又指出,海關於 2013年扣押了一批沉香木,何超明要求海關把沉香木移送檢察院,部分沉香木後來在檢察院租用的房屋內發現。
這是澳門主權轉移以來,另一位因嚴重貪污罪而被起訴的高層官員。
在此之前,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因多項貪污及濫權罪,於2008年1月30日被終審法院判處入獄27年。
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規定,涉及行政長官、司長及檢察長等案件,直接由終審法院審理,這意味著判決後無法上訴。
資料顯示,何超明於1955年出生,澳門主權轉移前出任反貪公署副高級專員,主權轉移後出任首位檢察院檢察長,2014年底離任。10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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