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抓捕周年 陸維權人士被判顛覆政權
2016/8/2 14:37
(中央社台北2日電)「709大抓捕」一年後,中國大陸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今天一審宣判,異議人士翟岩民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
美國駐大陸大使館1日發表聲明說,館方注意到、周世鋒、翟岩民在內4人受審的消息,美方促請中方釋放各人,並撤銷「含糊且似乎是有政治動機的指控」。
去年7月9日起,中國大陸當局從多地帶走多名維權律師及維權人士。大抓捕一年後,北京鋒銳律師事務所主任周世鋒、異議人士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國4人15日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提起公訴。
新華社報導,今天上午翟岩民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12家境內媒體和5家境外媒體旁聽。
不過,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報導,BBC記者被阻擋在天津二中院外不得進入,已知獲准旁聽的4家境外媒體是港媒。
新華社報導,翟岩民2012年以來多次在網路上發表顛覆國家政權的言論,組織上訪民眾,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滋事、攻擊國家法律制度」等,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活動。10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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