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二孩政策將法制化 產假可延長
2015/12/21 13:44
(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大陸官方為提倡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擬定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除不再鼓勵公民晚婚晚育,並規定生育二孩可獲延長產假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中共第18屆中央委員會第5次全體會議(五中全會)10月決定全面實施二孩政策後,這項草案今天由大陸第12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審議,通過後將從2016年1月1日起實施,象徵大陸持續30多年的一胎化時代結束,計劃生育進入「全面二孩」時代。
中新社報導,大陸現行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18條指出:「國家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
修正草案將上述條款規定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在配套措施方面,草案廢除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提供獎勵的規定,並規定符合全面二孩政策生育的夫妻,可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
儘管生育權仍受限,但草案規定夫妻可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不再強制要求夫妻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此外,草案還明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104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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