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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鄭州法院舉行大陸首次微信庭審

2015/12/1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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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9日電)大陸司法界繼「微博庭審」後,又出現「微信庭審」,針對案情單純,提交證據較少的一、二審行政案件,當事人可以「坐在家裡就把官司打了」,整個審判程序不到一小時。

中新社報導,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首次試行「微信庭審」。利用社群軟體「微信」,主審法官、書記官、原被告代理人、第三人加入群組後,按照正常審理程序進行,「對簿微信」一小時就完成審判。

主審法官魏麗平提供的微信截圖顯示,此次庭審程序和平常庭審一樣,程序包括身份核實、證據交換、原告出示訴狀、被告出示證據等。

至於微信審判適合哪些案件,魏麗平說,微信庭審目前還在試點,主要針對案情較為簡單,需要提交的證據較少的一、二審行政案件。

案件當事人說,藉助手機微信就可以參加庭審問詢,省時、省力、省心,「坐在家裡就把官司打了,不用來回往法院跑了」。

上訴人代理律師馬光輝受訪時指出,這是第一次利用微信進行庭審詢問,微信庭審的靈活性是法庭開庭無法比擬的,順應了網路發展的新趨勢。

不過,河南華浩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李華陽認為,此舉雖是踐行陽光司法、便民利民,但微信電子證據存在一定風險,應當謹慎。他建議,微信庭審應當開通視訊,全程錄音錄影,證據可靠性才能更嚴謹。104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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