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陸公布首批互認基金 港府歡迎
2015/12/18 17:45
(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18日電)香港和中國大陸有關部門今天公布互相認可並向對方民眾銷售的首批基金,港府對此表示歡迎。
香港證監會公布認可的首批大陸基金有4檔,這些基金可以向香港公眾銷售;中國大陸證監會也同時批准首批3檔香港基金在大陸市場銷售。
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說,基金互認安排進一步推動大陸和香港資本市場的互聯互通,在促進大陸和香港基金業的共同發展,以及推動人民幣國際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他說:「我很高興看到業界對基金互認安排的積極參與,並預期兩地將有更多獲認可的基金陸續推出市場。」
曾俊華說,基金互認安排不單可以擴大香港基金業的銷售網路,更可吸引更多基金來港成立,從而發揮香港的基金製造能力,把香港發展成為全面的基金服務中心。」
港陸有關當局之前同意讓兩地基金互相向對方市場銷售,稱為「中港基金互認」,雙方於7月開始接受基金申請,一旦獲得批准,即可跨境銷售。10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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