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院南海仲裁 陸:不具約束力
2015/10/30 16:26
(中央社台北30日電)國際法院受理菲律賓對南海爭議的仲裁聲請,大陸外交部今天做出五點回應,強調應菲方片面請求仲裁,國際法院決定受理的裁決沒有效力,對中方也沒有約束力。
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ICJ)常設仲裁法院(PCA)29日決議,菲國對南海爭議的仲裁聲請有效,駁回中方的反對主張,將審視黃岩島、美濟礁等七個島礁,是否符合國際法對島嶼的定義。
大陸外交部30日透過官網發表聲明指出,仲裁法院的裁決是無效的、對中方沒有拘束力。其五點主張包括,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受「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等的國際法保護。
其次,菲方濫用UNCLOS的爭端解決機制,片面提起南海仲裁,是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挑釁,意圖否定中國在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中方已經說明不接受、不參與仲裁的法理依據,此一立場不會改變。
第三,1990年代以來,中菲雙邊文件多次確認談判協商解決爭議;「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也主張以和平方式解決領土管轄爭端。這些文件表明,中菲早已選擇談判協商解決南海爭端,菲方聲請仲裁違背共識、損害雙邊互信。
第四,菲國與仲裁法院無視此案的本質是領土主權、海洋劃界與其相關問題,嚴重侵犯中國作為UNCLOS締約國的合法權利。第五,菲方企圖通過仲裁否定中國的領土主權、海洋權益,不會有任何效果。10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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