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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公安部:9/21全面啟用電子台胞證

2015/9/15 15:35(9/15 16:0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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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高照芬上海15日電)大陸公安部今天發布公告,啟用2015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電子台胞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21日起開始受理電子台胞證申請,停止簽發現行紙本台胞證。

大陸公安部15日在官網中公告「9月21日起全面啟用電子台胞證」,在大陸的台灣居民21日起可向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補發、換發5年有效電子台胞證,包括持一次有效台胞證入境的台灣居民。

今年7月6日起,大陸公安部在福建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及受委託的港澳地區辦證服務單位試點簽發電子台胞證。目前試點單位已簽發電子台胞證20.4萬張,比去年同期成長20.5%。

根據修改後的大陸「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的規定,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無需辦理簽註。仍然有效的紙本式台胞證可以繼續使用,持證人也可申請換發電子台胞證。

持有台胞證的台灣居民向邊檢機關申請自助通關信息備案後即可自助通關,之前已備案的,換領電子台胞證後可繼續經自助通道通行。

此外,未持有效出入境證件直抵中國大陸口岸的台灣居民可在設有辦證機構的口岸,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胞證。10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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