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台商優惠不變 陸62號文確定解套

2015/5/12 09:2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台北12日電)中國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親口承諾「對台商優惠政策不會改變」後,大陸國務院昨天發布解決「62號文」爭議的解套文,確定已實施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就按規定期限繼續執行。

大陸國務院11日在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於稅收等優惠政策相關事項的通知」(25號文)。

新發布的「25號文」明確指出,是針對2014年「國務院關於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通知」(62號文)中涉及的相關事項通知。「25號文」對於既有優惠政策的處理方式為:

一、大陸中央統一制定的稅收等優惠政策,要逐項落實到位。

二、各地區、各部門已經出台(公布實施)的優惠政策,有規定期限的,按規定期限執行;沒有規定期限又確需調整的,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把握節奏、確保穩妥的原則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繼續執行。

三、各地與企業已簽訂合同(合約)中的優惠政策,繼續有效;對已兌現的部分,不溯及既往。

「25號文」要求,各地區、各部門今後制定公布實施新的優惠政策,除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規定事項外,涉及稅收或中央批准設立的非稅收入的,應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其他由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批准後執行,其中安排支出一般不得與企業繳納的稅收或非稅收入掛鉤。104051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