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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央企高層薪酬 平均工資8倍為限

2015/1/1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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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1日電)中國青年報報導,中國大陸72家中央企業自元旦起實施高階主管薪酬新制,全部收入不得超過72家公司在職員工去年平均工資的8倍。

報導指出,大陸央企新制薪酬結構區分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加上任期激勵。改革首批涉及72家央企的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指派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

大陸央企內部人士分析,基本年薪為上一年全部員工平均工資的兩倍,績效年薪不超過基本年薪的兩倍,任期激勵不超過年薪30%,換言之,總收入是員工平均工資的7至8倍。

數據顯示,2013年大陸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年均薪酬為人民幣76.3萬元,全部負責人平均薪酬為46.1萬元,但央企負責人薪酬是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2至3倍。

報導強調,大陸央企負責人往往具有雙重身份,不僅是職業經理人,同時還是行政級別較高的公務員,薪酬往往既有高管工資,又有高官待遇,因此央企高管薪酬自然影響社會公平正義。10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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