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宇罷免案 2021年1月16日投票
2020/11/20 17:31(11/20 18: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余祥台北20日電)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審查通過桃園市議會第2屆第7選舉區民主進步黨籍議員王浩宇罷免案,明年1月16日投票。
王浩宇回應表示,罷免是民主社會的常態,對於選民行使相關權利,只能尊重,他也會做好議員的工作,持續為中壢這座城市努力。
中選會表示,桃園市議會第2屆議員選舉第7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31萬5143人,法定連署人數應為3萬1515人以上。該罷免案原連署人數3萬8922人,符合規定人數3萬3362人,不符合規定人數5560人,已達法定連署人數,依法由中選會宣告罷免案成立。
中選會說,將函請被罷免人於文到次日起10天內提答辯書,罷免案明年1月16日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當天上午8時至下午4時。
依選罷法規定,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以上,罷免案即通過;也就是說,王浩宇的罷免案至少要逾7萬8785票同意,且同意票超過不同意票才能通過。
王浩宇2014年初次參選桃園市議員當選,2018年挑戰連任,以1萬6292票當選第7選舉區(中壢區)議員,是該選區第3高票。(編輯:謝佳珍)10911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