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柯賜海提審成功 法院裁定釋放

2018/12/25 14:1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昔有「抗議天王」之稱的柯賜海,涉偽造文書案未到案執行遭台北地檢署通緝,昨天被警方逮捕歸案,柯賜海向法院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檢方程序有瑕疵,裁定釋放柯賜海。

柯賜海因涉偽造文書案件,被法院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確定,得易科罰金。柯賜海未到案執行,台北地檢署今年9月25日發布通緝。

北投分局永明派出所接獲情資,柯賜海昨天下午將到新北市板橋區的亞東醫院就診,立即派員於下午3時6分在亞東醫院查獲,先陪同柯賜海完成看診、領藥程序後,便將他逮捕上銬,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後移送北檢。

柯賜海認為自己並未收到判決書,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柯賜海主張,案件上訴到最高法院時,上訴狀裡面就已經有寫台南的地址,但是沒有收到判決跟執行命令,送達程序跟案件執行程序不合法。

柯賜海表示,他知道被通緝後有聲明異議跟聲請暫緩執行,因為他目前是巴金森氏病第三期;易科罰金部分,檢察官也不讓他分期付款,他覺得不公平。

法院今天審理後,發現柯賜海上訴最高法院時,在上訴狀的信封上的確有台南市南區的住址,而檢察官未將執行傳票送達柯賜海台南居住地,也未派員到台南拘提柯,通緝顯有違誤,裁定檢方釋放柯賜海。(編輯:張銘坤)10712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