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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抽驗花生製品 1件花生糖總黃麴毒素超標

2016/11/25 18:45(11/25 20:2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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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5日電)台中市衛生局日前抽驗雜貨店、食品行、生鮮超市的花生糖、貢糖等花生製品,檢驗「食品中真菌毒素」,16件中有1件花生糖總黃麴毒素超標,已移源頭廠商偵查辦理。

台中市衛生局表示,此次抽驗不合格的產品是在西區幸福商店抽驗的「細糖」總黃麴毒素36.1ppb(標準<15ppb),與規定不符,衛生局立即通知幸福商店下架產品外,並移請源頭廠商所轄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後續辦理。

衛生局指出,黃麴毒素主要是由黃麴黴菌與寄生麴黴菌所產生,分為黃麴毒素B1、B2、G1與G2,若人體長期攝入可能產生肝臟毒性、免疫抑制性、甚至致癌性。

衛生局長徐永年表示,食品業產製的食品若違反食安法衛生標準規定,可依法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花生糖時應確認包裝是否完整無破損,商家保存環境溫濕度是否良好;產品開封後若未食用完畢應存放於乾燥處避免受潮質變,若花生製品已發霉潮溼,應立即丟棄、切勿食用以免影響健康。10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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