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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男提供VPN服務器 被判5年6月

2017/12/21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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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21日電)中國大陸男子吳向洋私自在網路上銷售虛擬私人網路(VPN)代理服務,被檢方以涉嫌非法經營罪起訴,最終遭法院判決有期徒刑5年6個月,還遭罰人民幣50萬元(新台幣約231萬元)。

正義網報導,吳向洋在未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在網路上銷售VPN代理服務,根據中國大陸電信條例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吳向洋涉嫌非法經營罪,後由廣西平南縣檢察院提起公訴。

報導說,2013年至2017年6月期間,吳向洋在未取得相關經營許可的情況下,自己在網路上搭建VPN服務器,並提供會員帳號和登錄軟體,該軟體登錄後可以瀏覽境外網站。

此外,吳向洋還把一些VPN會員帳號密碼寫到硬體路由器上,使得修改過的路由器能夠直接登錄VPN,實現能夠收聽境外網站影音節目的功能。

吳向洋隨後利用淘寶開設網店,以及在網路開設「凡狗VPN」網站等方式,向一般用戶出租或銷售VPN軟體、VPN路由器硬體,交易數千次,非法經營額達79萬2638元,非法獲利約50餘萬元。

吳向洋最終因非法經營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個月,此外還須繳納罰金50萬元。1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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