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翔改判無期徒刑 被害大嫂母親無法接受
2024/12/11 19:20(12/11 21:58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11日電)男子陳彥翔縱火導致8名家人身亡,二審今天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陳男大嫂的母親林姓婦人透過信件表示,「我的孩子在火海中喊救命,他卻冷眼旁觀」,無法接受。
新竹市男子陳彥翔於民國111年6月15日晚間縱火,導致母親、妻子、3名子女、妹妹、大嫂與姪女共8人當場死亡,二審今改判無期徒刑。
陳男大嫂的母親林姓婦人、陳彥翔妻子的2名姐姐今天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新竹分會陪同接受媒體訪問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林姓婦人今天也發布「我的孩子在火海中喊救命,他卻冷眼旁觀」信件,闡述對司法的盼望以及身為被害者母親,對女兒死亡不捨的心情。
林姓婦人信中表示,每當夜深人靜,總是會想起女兒最後的模樣,也想著才11個月大的外孫女還未認識這個世界即離去,這是多麼心碎的場景。
林姓婦人說,她的女兒(陳彥翔的大嫂)抱著年幼的孩子,在無處可逃的火場裡身亡,陳彥翔冷眼旁觀,這是天理難容的畫面,至今讓她夜不能眠,痛徹心扉。
她表示,大法官已明確指出死刑合憲,此案是造成8條人命死亡的滅門慘案,若連這樣冷血、殘忍的犯行都能免死,什麼案件才能判死刑,而死刑存在的意義為何。
林姓婦人指出,陳彥翔曾在法庭上說「不知道汽油那麼危險」,這是荒謬的話,陳彥翔根本沒有改過向善的可能,若今天輕縱他,會讓更多家庭遭受痛苦。
林姓婦人說,作為死者家屬,她必須為家屬討回公道,盼法官聆聽家屬的聲音,也給往生者公道。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王屏夏今天指出,新竹輪胎行縱火8死案件,判決結果,一審死刑判決撤銷,二審改判陳彥翔對直系血親尊親屬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編輯:蕭博文)1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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