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民主人權獎 韓國瑜勉聚微光照亮黑暗角落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台北10日電)孟加拉「奧迪卡人權基金會」獲頒亞洲民主人權獎,身兼台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的立法院長的韓國瑜表示,希望此獎能策動更多亞洲人權工作者,「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希望大家聚集小小微光,照亮世界黑暗角落。
第19屆亞洲民主人權獎頒獎典禮上午在台北賓館舉行,包括總統賴清德、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志中與各國使節等人出席,今年亞洲民主人權獎得主為孟加拉「奧迪卡人權基金會」(Odhikar)。
韓國瑜致詞表示,Odhikar在孟加拉語意為「權利」,奧迪卡人權基金會自1994年創立以來,透過研究、倡議、監督及培訓等方式培訓超過400名人權捍衛者,也自1996年起每年發表人權報告,監督公民權益和政府透明度,並積極揭露孟加拉人權迫害事件。
韓國瑜說明,奧迪卡人權基金會也促使孟加拉政府正式簽署「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孟加拉也自2016年起參與並協助國際上對於羅興亞人迫害的工作調查。
韓國瑜指出,代表出席授獎的埃蘭(ASM Nasiruddin Elan)是奧迪卡人權基金會重要領導者,受政府重重阻撓,仍以雖千萬人吾往矣的大無畏精神堅持不懈;另一名代表博士拉赫曼(Saira Rahman)透過教學、寫書與研究為孟加拉帶來變革,第三名代表法赫米娜(Taskin Fahmina)長期積極參與調查人權侵害事件等,為人權保障付出很多努力。
韓國瑜解釋,亞洲民主人權獎肯定奧迪卡人權基金會過去30多年來推動公民人權與政治權利付出的努力與卓越貢獻,也希望亞洲民主人權獎的榮譽能策動未來更多亞洲人權工作者,正如「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所言,在追求自由民主的正道上,台灣民主基金會始終與所有致力於民主、人權的夥伴並肩同行。
韓國瑜提到,中華民國在2009年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納入中華民國國內法體系,並定期公布國家人員報告,監察院也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以法律與制度為基礎,深化人權保障,彰顯台灣做為自由民主燈塔角色。
韓國瑜強調,希望大家一起聚集小小微光,照亮世界每個黑暗角落,讓善良力量不斷循環,為自己與他人營造更民主、開放與安全的美麗新世界。
台灣民主基金會自2003年創立以來,積極與國際民主力量連結,與全球各地民主人士齊心推動民主人權,自2006年起設置「亞洲民主人權獎」,藉獎勵亞洲地區以和平方式,促進民主或提倡人權有卓越貢獻的個人或團體。(編輯:張若瑤)1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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