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下一班巴士離開

發稿時間:2016/11/19
搭下一班巴士離開
搭下一班巴士離開
作者|勞倫斯.卜洛克
譯者|劉麗真
出版社|臉譜出版
出版日期|2016/10/29

  透過勞倫斯.卜洛克獨特且擅長的詩意偵探敘事手法,《搭下一班巴士離開》變成一則人生寓言。作者以簡潔、精巧、富含哲理的方式,讓這部中篇在故事表層的迷人敘述之下,浮出一條條清晰的人生命題。比爾永遠去不了的地方,叫做家。

文章節錄

《搭下一班巴士離開》

  見到他走進圖書館,她頓時容光煥發;而他喜歡他出現所引起的某種反應。她很快的收斂起驚喜,稱呼他湯普森先生。他經過櫃臺,她壓低聲音,跟他說,他睡得太甜了,實在不忍心叫醒他。

  他轉身找書,在電腦工作站附近放慢了腳步。四部電腦只有一部在使用,一個年輕的媽媽在上醫學網站,他挑了斜對角的位子坐下,按了幾個鍵。茫茫網路世界,他只認識GOOGLE,先去那裡,再看它要帶你到什麼地方。這是他唯一知道的途徑。

  他搜尋「威廉.傑克森」,找到了幾百萬個連結,決定再把範圍縮小點──鍵入「威廉.傑克森/加爾布雷斯 北達科達州」。第一個跳出來的是海軍少將,威廉.傑克森.加爾布雷斯,一九零六年九月十五日誕生於田納西州諾克斯維爾。他當然可以繼續讀下去,弄清楚這個人跟北達科達州有什麼關聯,但是對於這個人,他已經知道太多資訊了。

  這比他想得要複雜。

  他又研究了一會兒,慢慢的掌握訣竅。在北達科達州,跟加爾布雷斯規模差不多的城市是法爾戈與大福克斯。當初他就是先從加爾布雷斯到法爾戈,然後才到越溪來的。加爾布雷斯沒有報社,但是,法爾戈跟大福克斯都有,在加爾布雷斯也都有訂戶。兩家報社都有網站──說真的,就連越溪公共圖書館都有官網──於是他上去看看《大福克斯先鋒報》與《法爾戈論壇報》上有什麼消息。

  不多。你當然可以搜尋,但是,得到的結果遠遠不及到他們的辦公室,一天一天的翻過去的報紙。

  他追憶日期,登上巴士那天。輸入之後,依舊沒有什麼訊息。你以為電腦會顯示當天的報紙,其實不然,上面的訊息含量跟海軍少將W. J. 加爾布雷斯一九零六年誕生於……納許維爾?不,諾克斯維爾,差不了多少。知道這個人的生平會讓他的人生更豐富嗎?

  如果他有點概念,事情也不會這樣難辦了。但他非得自己處理不可,不能找人幫忙。我想要知道四月二十四號,在北達科達州加爾布雷斯,有沒有發生謀殺案?還想知道他們知不知道凶手是誰,會不會跟一個姓傑克森的人有牽扯?

  別了吧。

  「北達科達州凶手」。

  這個關鍵詞好多了。更好的是他還加上了年份,搜尋起來應該精確得多。

  他把頁面捲動了一下,點了幾個連結,很快的掃瞄一下,又回到主頁面。沒找到什麼跟加爾布雷斯有關的訊息,也沒有找到一個叫做威廉.傑克森的人。

  他想起在加爾布雷斯的最後一個早上。突然醒來,意識就這麼墜進腦海。他四肢攤開,臉孔埋進床墊,還穿著衣服,甚至鞋子。

  他的衣服破了,袖口磨損。

  手掌有抓痕。

  十或十二小時流逝。身體有些部分還沉醉夢鄉,或者也可以說,他仍停留在某種無意識的狀態。他記得的最後一件事情──

  最後一件事情是走進酒吧。他已經去過兩家了。第一家是凱爾西,那段日子,他經常去那邊小飲幾杯,極少缺席。第二家是藍狗,只有在凱爾西還是沒法抒解緊張的時候,他才偶爾造訪。他待在加爾布雷斯的期間裡,總共也不過去了四五次,但每次都要喝過頭,才肯離開。有一次,還被店家請出門。但不管他做了什麼事情,想來也沒出格,因為下次他再去,依舊受到歡迎。

  每一次,他都會喝到翌日宿醉,傍晚之前,記憶力像瑞士起士一樣,可以輕易的鑽個洞──回家、開門、脫衣服、撲上床。這些事情他都做過,也隱約回想得起來。但記憶千瘡百孔,隨著焦點的轉移,還會不斷變形。

  但是最後一次,他離開藍狗的時候,腦筋可是清楚得很。

  沒人叫他離開,要走也是他自願走的。但他完全不想回家。隔條街有間酒吧,他經過幾十次了,從來也沒有進去過。格調不高,他總是這樣想,有點陰森。

  酒吧到底叫什麼名字?一個女人的名字。瑪姬,瑪姬的什麼來著。

  找個時間進去看看。他記得這個句子好像掠過他的心頭。

  此外,他還記得什麼?

  少得可憐。打開門,一股味道撲面而來。某種菸味,裹在打翻的啤酒與洗過太多次的舊襯衫異味裡面。這味道離好聞差到十萬八千里,噁心得緊,但是,卻暗藏著某種安撫的能力,擁抱著他,往裡面拖。你屬於這裡,好像跟他這樣保證。快點進來,你回家了。

  酒保是一個高高的金髮女子,一張嚴峻的臉,穿件粉紅色襯衫,釦子全部打開,露出裡面的黑色蕾絲胸罩。

  「瑪姬的轉彎」──就是那個地方的名字。她叫瑪姬嗎?也許吧,也許不是。瑪姬也許賭輸了這個酒吧,也許把它賣了,跑去育空去探勘礦脈,或者去易柏詐騙去了。也有可能店名是某首歌名,搖滾或鄉村。

  他不記得他點了酒,但他一定點了,因為他記得她倒酒的動作,記得他舉起杯,記得酒杯接觸嘴唇的感覺。

  但是記憶在這裡突然中斷,下一幕,就是他倏地驚醒,像是轉到一個音量被調到最高的廣播頻道。完全清醒,還是穿著衣服、還是套著鞋子,心裡明白某件很糟糕的事情,已然發生。

  沒想到也沒糟到哪裡去。至少沒嚴重到會上報紙頭條、讓威廉.傑克森成為通緝要犯。

  他的襯衫被撕破,兩顆釦子不見了。最簡單的解釋當然是他在酒吧裡跟人衝突,但未必是拳打腳踢的後果。推擠糾纏,一手揪住胸前襯衫,狠拉狠扯,也可能撕裂衣料,崩掉兩顆釦子。

  手上的抓痕。

  他看著抓痕,想像這雙手扼在女人喉嚨上。她的手比較小,抓著他的手背,直到最後一絲力量耗盡。

  沒有記憶,腦海一片空白。這是他的想像嗎?是根據眼前的證據,編造出來的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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