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狼師風波延燒 花蓮1男老師猥褻男學生

2017/5/9 19:53(5/9 20:33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9日電)狼師風波燒到花蓮,縣議員劉曉玫今天在議會質詢時表示,花蓮1名國中男老師猥褻男學生,一審被判刑8年,遭學校解聘後,竟在學校附近的立案補習班任教,質疑教育處放任。

被點名的補習班負責人受訪說,這名老師曾經是補習班的學生,但未曾任教。花蓮縣教育處長劉美珍答詢說,這名老師並未在列冊的補習班老師名單上,未來會持續加強稽查。

劉曉玫下午在議會質詢時表示,這名楊姓國中老師,4年前曾對4名少年伸出狼爪,後遭學校解聘後,竟在學校附近的立案補習班任教,還至臉書公布被害學生姓名,對這4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而教育處卻放任不管。

檢警調查,2013年至2014年間,楊男對4名12歲至14歲學生性騷、猥褻,家長提告後,楊男被校方解聘。但楊男否認犯案,竟還恫嚇被害學生「不要逼人於死」、「再找你處理你」,去年底花蓮地院一審時依4次強制猥褻、11次性騷擾,共判處楊男8年有期徒刑。楊男不服上訴。1060509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