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與電信業者合作 110成救命第一道防線
電話後的無名英雄(1)(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5日電)110是緊急報案電話,近年內政部警政署與電信業者合作,接獲民眾緊急危難案件,可調閱手機發話位置,及時到場搶救,已成為救命第一道防線。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勤務中心警務正陳柏陵受訪表示,目前轄內110報案電話以交通事件為主,包括交通事故或違規停車檢舉等,占報案成案通數75%,建議民眾報案時應保持冷靜,先詳記事故或案發地點,電話中詳述現場人事時地物,以利受理人員派員處理或協助。
近年警方接獲民眾報案緊急危難案件,可函請業者協助查出手機發話位置,線上警網可第一時間前往處理,避免憾事發生。
陳柏陵說,警方接獲民眾報案有輕生或緊急狀況,第一時間會詢問失蹤者使用的手機號碼,再傳真號碼給電信業者,經業者調閱手機發話基地台位置後回傳,約10分鐘就可取得相關資訊,由轄區警網搜救,成功救回無數生命。
台中彭姓男子今年2月有尋短念頭失蹤,家屬發現後報案,警方調閱手機定位後,經地毯式搜索發現男子在車上燒炭,幸及時送醫救回一命。
另外,去年12月台中李姓男子以手機通訊軟體留下「來生有緣再相見」等訊息給家人後失聯,警方接獲家屬報案後,經查出手機位置後在周邊搜尋,順利尋獲李姓男子轎車,並在車上發現因燒炭已奄奄一息的男子,緊急送醫後救回一命。
不過,110也存在遭濫打問題,中市府警察局統計,民國107年110報案成案通數64萬818件,無效報案也有17萬4659件,最大類型包括來話無聲、玩電話、打錯電話、誤撥、詢問警察機關地址及電話等有13萬432件,另有重複報案2萬6185件、諮詢服務7528件、線路中斷6779件、精神異常1615件、騷擾電話273件、與警無涉253件與酒醉民眾215件等。
陳柏陵表示,受理人員接獲無具體報案目的電話,會先口頭勸阻撥號者,並告知切勿無故撥打110專線,違反者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並列管撥號者姓名及電話。如果同一民眾經勸阻後仍無故撥打110專線,會調閱報案紀錄、報案錄音檔後,函送報案人發話位置管轄分局究辦。
中市府警察局自106年至今,總計送辦過兩件濫打110電話案,其中大里區柳姓居民自106年1月到7月共撥打48通報案妨害安寧案件,警方到場都未發現違法情事,且多次勸阻無效後,依違反社維法移送,經裁處罰鍰新台幣5000元。
龍井區陳姓居民則在107年7月15日晚間6時14分到晚間8時7分共無故撥打110通,報案稱肚子餓並恐嚇警方最好到場處理,經警方勸阻無效,也被裁處罰鍰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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